(辽宁省无线电管理边海专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无线电管理边海专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09618
项目名称:辽宁省无线电管理边海专项工程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50,000.00
最高限价(元):2,65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在丹东市建设地市级无线电监控中心,通过大屏幕显示、中央控制、多媒体调度、可视化展示等子系统的建设和集成,实现边境地区一体化、可视化无线电管理与监测控制能力,完善无线电安全保障体系,满足边境地区重大活动保障、干扰排查等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无线电管理与监测控制需求,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领导科学指挥、快速决策提供手段支撑。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大屏幕显示子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中央控制与通信控制子系统、可视化展示子系统的建设和集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施工调式,具备试运行条件。 (具体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570,000.00
最高限价(元):6,5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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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营口、盘锦和葫芦岛3个老旧固定站升级改造为二类站,提升沿海城市监测频段和监测区域的覆盖能力。具体为:将营口兰旗机场三类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为二类站;将盘锦大洼区四类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为二类站;将葫芦岛止锚湾三类固定监测站升级二类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施工调式,具备试运行条件。 (具体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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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丹东拉古哨的1个三类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为一类站,提升边境监测覆盖能力,帮助开展边境协调,保障我国合法无线电台站在边境地区的正常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施工调式,具备试运行条件。 (具体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100,000.00
最高限价(元):3,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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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2套可搬移监测设备,在丹东、葫芦岛各布置一套,作为边海监测的补充,提升边境区域的覆盖能力,增强对雷达、跳频信号的截获能力,提升高频段、复杂信号的分析解码能力,提升边境电磁压制管控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交付使用。 (具体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将加密电子备份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传至辽宁天泓公司电子邮箱LNTHZBB@126.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
联系方式: 024-86866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
联系方式: 024-23933220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83701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红梅、程言
电 话: 024-2393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