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因[POWERCHINA-0104-240836]中国电建水电四局机械装备公司刘家峡分公司海南龙塘项目电动葫芦采购需要,我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于为2024年7月7日下午17:00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是二次报价,一次报价截止时间是2024年7月8日上午10:00,逾期未提交有效报价单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二次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详见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品牌 | 数量(套) | 备注 |
1 | MD型电动葫芦 | 2×160KN | / | 1 | 不含轨道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表中的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13%增值税专用发票)、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完成。
3.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报价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及配件均为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并符合装备公司刘家峡分公司电动葫芦设备的使用要求。
4.2报价单位应保证询价函所承诺的质量、规格、品牌以及性能,设备采用材料的材质、配件品牌、型号必须完全相符。报价单位所提供设备经甲方检验合格后,凭收货验收单、发票,出厂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及附件相关要求的有效证件办理结算。若报价单位所供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报价单位负责包换,并承担相应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3产品合格证书:设备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产品合格证书是报价单位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甲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产品合格证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4.4设备应符合安全可靠、有效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应确保设备在运行时对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卖方应保证按合同所提供的设备不存在由于设计、材料或工艺等方面的缺陷。
4.5整套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质保期内,报价单位中标后对所提供的全部设备因质量或其它设备自身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故障负责,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同时相应延长所更换总成件的质保期。无论何时若买方发现合同设备是旧的或翻新的或存放一年以上的,卖方应无条件给予更换并且向买方补偿这部分部件费用的20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及费用损失。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设备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卖方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4.6如果由于卖方的责任而使合同设备有缺陷,则卖方应无条件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
4.7卖方在供货全过程中的一切方面,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各类设备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保证本设备质量和进度要求。
4.8卖方负责设备供货(制造、采购、仓储、运输、安装运行等)过程中的涉及设备质量的一切责任,并承担在供货过程中(制造、采购、仓储、运输及安装)的各类安全风险。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5.1.报价单位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报价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应具有同竞标物同类型设备生产及配套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
(3)报价单位应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同等规格技术参数或高于同等规格技术参数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专业的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4)报价单位应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1年-202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及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近五年(2019年-2023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中无重大质量问题、无严重违约记录。竞标响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卖方需要具备能提供税金13%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5.2报价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3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成交确定原则:供货周期最短、质量和服务相等、技术先进且报价最优,本次询价进行二次报价,最终以二次报价结果作为评审依据,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7.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生产、发货,所有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并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合同全额发票)、验收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相关图纸等,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到货款;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提供45%财务收据,卖方支付买方本批设备价格的45%作为安装验收款;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满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支付质量保证金。
8、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
9、调价机制:中标后所签署的采购合同价格锁死,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10、其它要求(若有):无。(如有更优惠方式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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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单
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什字街2号 邮编:731600
主 题 |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机械装备公司刘家峡分公司海南龙塘项目电动葫芦采购询价函 | ||
发件单位 | 中国水电四局(兰州)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 收件部门 |
|
发 件 人 | 石科 | 收 件 人 |
|
电 话 | 16693000108 | 电 话 |
|
邮 箱 | 2739615913@qq.com | 紧急□ 传阅□ 回复▇ 阅知□ |
致各单位:我单位现需要对以下物资进行采购,请各单位予以报价:
1、报价汇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MD | 2×160KN,扬程18m,吊距7.5m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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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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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专用工具(厂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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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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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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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3、备品备件(厂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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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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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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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1、报价有效期: 天;
2、付款方式: ;(如不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或有优惠条件,请明确,并提出贵司具体付款要求)
3、交货工期: ;(如实填写)
注:如未注明付款方式和交货工期,默认符合询价函付款方式和交货工期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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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电四局(兰州)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刘家峡镇什字街2号
邮 编:731600
联 系 人:石科
电 话:16693000108
电子邮箱:2739615913@qq.com
(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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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国水电四局(兰州)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刘家峡分公司电动葫芦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质保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无条件满足。
1.3卖方必须具有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明。
1.4设计、制造、安装、验收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1.5卖方应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1.6卖方对本工程成套设备的安全性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所提供的零部件、配件等必须是成熟可靠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甲方的认可。
1.7本技术规范书经卖方、甲方、设计方签定以后,与招标文件、卖方投标书以及技术澄清文件一起作为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8如卖方没有对本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可认为卖方能保证其供货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及供货范围的要求。
1.9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使用条件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正式生产之前,卖方应在设计上予以修改。
1.10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供货范围
2.1一般要求
本章节规定了卖方的供货范围及交货工期。
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设备及零部件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属于整套设备运行所必须的部件,即使本附件未列出和数量不足,卖方仍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主体及零部件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其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2技术说明
供货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交货时间 |
1 | MD型电动葫芦 | 2×160KN,扬程18m,吊距7.5m | 台 | 1 | 甲方指定地点 | 详见合同工期 |
2.3执行标准、技术规范:
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必须符合国际通用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查验收等均应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规范和标准,若现行规范和标准有修改时,应按新规范、新标准执行。
所供设备指定的主要技术规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有:
GB/T3811-2008 | 《起重机械设计规范》 |
GB6067.1-2010 | 《起重机安全规程》 |
GB/T 14405-2011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GB/T14406-2011 | 通用门式起重机 |
JB/T3695-2008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JB/T5663-2008 |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JB/T1306-2008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JB/T10219-2011 | |
JB/T10222-2011 | 防爆电动葫芦 |
JB/T9008.1-2014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GB/T5905-2011 |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
GB/T31052.5-2015 | 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
GB/T18453-2001 | 起重机维护手册第1部分:总则 |
GB/T23723.1-2009 | 起重机安全使用第1部分:总则 |
GB/T31052.1-2014 | 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1部分:总则 |
GB/T5972-2009 |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
GB/T20118-2006 | 一般用途钢丝绳 |
GB8918-2006 | 重要用途钢丝绳 |
以上所列标准是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必须依照的标准,但并不限于此。应按照合同签订时的正式有效版本执行。当标准之间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按要求严格的标准内容执行。
3技术要求
3.1主要技术需求
表3-1MD型电动葫芦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名称及型式 | MD型电动葫芦 | ||
额定启门力(kN) | 2×160kN | 扬程(m) | 18 |
起升速度(m/min) | ~8/0.8 | 吊距(m) | 7.5 |
走行速度(m/min) | ~20 | 启闭机台数(台) | 1 |
工作制度 | M3 | 电源 | AC380,50Hz |
滑触线长度(m)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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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双吊点电动葫芦采用机械同步。
(2)供货应包含负荷限制器,位置行程开关等保护装置、润滑油、轨道及二期埋件等附属设施。
(3)电动葫芦供货含启闭设备电气控制柜(箱)、控制柜与启闭设备之间的电缆及滑触线等附属设备。
4 性能要求
(1)双钩电动葫芦的设计和制造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除易损件外,双钩电动葫芦的寿命应在15年以上。整机在调试验收后5年内应不出现重大设备故障。
(2)双钩电动葫芦的双吊钩应能同步升降,保证起升制动的同步性。电动葫芦之间采用刚性连接。
(3)车轮组车轮的水平与垂直偏斜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不允许发生啃轨现象。
(4)小车和起升机构应有可靠的制动系统及终点行程限位装置和缓冲装置。
(5)所有转动部件应有可靠的润滑系统。
(6)电动葫芦能够在极限以内的任意位置提升、放下和保持。
(7)电动葫芦应作静载1.25倍和动载1.1倍额定负荷的超载试验,保证电动葫芦无损坏,无永久变形。挠度满足国标GB3811要求。
(8)距电动葫芦外壳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分贝。
5 结构要求
(1)电动葫芦的行走机构采用刚性连结固定吊点。应保证启闭过程中垂直起吊,吊点距不变,吊钩不偏移。
(2)起升机构应限设有保护装置,并有可靠的制动装置。增设紧急手动释放装置,在断电的情况下,可人工下放吊钩闸门。
(3)电动葫芦吊头采用吊板吊轴型式,应与闸门吊耳配合。
(4)车轮不得有裂纹、龟裂和起皮。
(5)装配后的车轮应转动灵活,其径向跳动和端面跳动应不低于 GB/T1184中 9 级的规定。其它要求应符合 SL 381-2007 中相关技术要求。
6 附属设备
电动葫芦附属设备应至少包括:超载限制器 2 个,无线控制系统 1 套,小车缓冲器 2 个,导绳器 2 个,制动环 1 个,悬挂式手动操作盒 1 个,遥控器 1 个,相关的备品备件 1 组。
7 电气及控制要求
(1)电动葫芦设备本体上应配有配电及控制箱,箱内装设的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控制器件等元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2)控制箱上应设有手动电动控制切换按纽。
(3)电动葫芦为现地控制。
(4)闸门需充水阀先充水平压后启闭,电动葫芦应设有能满足小开度要求(100mm~200mm)的控制装置或其他措施。
8 配电技术要求
(1)额定绝缘电压:500V,50Hz;
(2)额定工作电压:AC380V;
(3)绝缘强度:小于 10mA 无击穿,无飞弧 (AC2500V, 1min)
(4)配电回路:满足电动葫芦各用电负荷要求,如行走电机、提升电气、设备照明等用电容量及电源引接要求;
(6)电动葫芦安全滑触线型式和长度,应满足工程要求。
9 控制回路技术要求
适用于钢丝绳式电动葫芦的电气控制,供地面控制电动葫芦的起重升降(包括常速,慢速升降)及左右运行等工作。控制箱的额定电压为交流 50HZ、380V。控制电路额定电压为交流 50HZ、36V。
(1)电气设备包括必要的电动机电气操作器等,以及某些必要的过电流继电器或必须具有电线导管的保险接线盒、导线和限位开关、集电器。
(2)每个起吊装置有一个自动复位式限位开关,它以常闭状态控制起升电机电路起升限位。当吊头达到上下限位时,起升电机电路就被断开。
(3)电动葫芦装置超载限制器,有自动报警装置。
(4)电动葫芦应有以下保护:短路保护、相序保护、接地保护、过电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上升限位保护、行程保护、紧急断电保护。
(5)控制,对行走电机、升降电机双向控制和停止;对电机连续工作、点动工作的控制;控制应包括手动操作盒及其连接电缆,控制升降电机,手动操作盒控制电压为 36V。
(6)检修,电源进线处应设置空气开关,便于箱内动力与控制设备的检修。
(7)接地,控制箱内的接地端子,与箱体的接地体可靠连接,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8)器具,控制系统所有器具,应采用性能良好的知名品牌,并具备电气行业的产品合格证,使用寿命应在 15 年以上。
10 安全滑触线技术要求
(1)额定工作电压:AC380V,50Hz;
(2)外壳防护等级:滑触线室外布置,应能防水、防潮、防异物触及;
(3)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应达到工频交流 3000V1min 无击穿闪络现象;
(4)绝缘槽板击穿电压:大于 25kV/min;
(5)安全滑触线采用槽形结构形式,并配带安装附件及电源引接端子等;
(6)安全滑触线应采用铜导线作为导体,应当做到外形美观、坚固耐用、安全可靠、安装检修方便。
(7)应符合 JB/T6391.2 标准的要求。
11 轨道设计制造采购技术要求
(1)轨道的设计应符合 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要求。
(2)轨道应包括安装埋设件,埋设件的方式位置应与土建配合。
(3)轨道接头侧向错位值不大于 1mm,接头处的间隙值应不大于 2mm。
(4)轨道两端应设防撞装置。
(5)轨道的制造应符合规范 SL381-2007 的要求。
12 厂内组装
(1)电动葫芦应在各零部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在厂内进行整体组装。
(2)各润滑点和减速器应按要求注油。
(3)盘动各运动机构的制动轮或盘,使传动系统各传动轴至少旋转一周,应无卡阻。
(4)电气设备、安全联锁装置、制动器等应按要求安装,动作灵敏、准确。
13 涂漆和防腐
涂层系统 | 涂料种类 | 涂层厚度(um) |
底层 | 环氧富锌防锈底漆 | 60 |
中间层 | 环氧云铁防锈漆 | 80 |
面层 | 丙烯酸脂肪族聚氨酯面漆 | 80 |
14 出厂验收
(1)电动葫芦出厂前将根据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设备进行出厂试验及验收。
(2)组件预装。电动葫芦应在厂内进行预装,并检查零部件的完整性及尺寸的正确性。
(3)空运转试验。电动葫芦的起升机构、运行机构等均应进行空运转试验。运行机构将车轮架空的情况下进行。各机构应运转正常。
(4)电动葫芦的厂内试运转还应符合《钢丝绳电动葫芦试验方法》(JB/T9008.2)中的相关条款。
(5)乙方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产品设计详图及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逐台进行检验。只有检验合格后才准予验收,并甲方签发产品合格证书。
15 随机提交技术资料
电动葫芦厂家应提供(但不限于)下列有关技术资料:
(1)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2)合格证明书;
(3)装箱单;
(4)产品检验报告;
(5)电动葫芦的安装图、电气控制原理图、屏面布置图、端子接线图等;
(6)外购部件和设备应附上制造厂的出厂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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