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
空调询价公告
第一部分 项目情况介绍
一、建设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宁夏城新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接轨于包兰铁路柳家庄站,并行于包兰线北侧,于镇罗镇东侧折向北并行于镇照路西侧,上跨北干渠折向西行径至明长城遗址豁口处,上跨明长城遗址及乌玛高速公路支线后向北行径,经重庆紫光公司西侧行径至协鑫晶体科技公司南侧进入工业园站,工业园区站设有到发场、装卸区、翻车机作业区等,并配备相关设备设施。 本工程全线正线公里19.248km,铺轨公里31.406km,全线新征永久用地 2180.30亩;拆迁房屋 9291.9平方米;迁改全线与电力线路交叉跨越44处、通信设施共计121处、给排水管道共计24处、迁改河、沟(渠)共计19处、道路25处;区间路基土石方114.15万断面方,站场路基土石方 356.67万断面方;特大桥 9206.1延长米/3 座,大桥148.8延长米/1座,中桥244.6延长米/5 座;框架桥 974.82顶平米/5 座,涵洞402.57 横延米/20座;正线铺轨19.056km,站线铺轨12.35km;全线铺设道岔22组,铺道砟 7.33 万方;新建生产生活房屋 1.01万平方米。
三、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区中铁十六局项目部
联系人: 张阳 联系电话:18609172965
第二部分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公司,空调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允许代理,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以上材料,中铁十六局物贸公司取得专业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后可参与报价,授权厂家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2、报价人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报价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5、报价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6、报价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7、不接受联合体性质的单位进行报价。
8、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六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二、质量要求
技术规格书:(品牌要求;格力、海尔、美的)。机房空调:可保证24h连续运转,具备断电后来电自启动功能。带有远程通信接口,所有设备自带铜管、控制线、支架底座、冷凝(媒)管等。分体空调:配无线控制器所有设备自带铜管、支架底座、控制线、冷凝(媒)管等。
运营单位综合楼:1、宿舍、值班室、活动室、学习室、备品问等设置冷毁型分体空调器,空调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制冷剂需为环保型制冷剂。2、分体空调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由供货商进行安装并提供辅助材料,空调室内外机应固定牢靠。3、分体空调器使用的工质应符合目前国家有关环保要求,选择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展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规定的节能型产品。
信号楼:1、办公室、值班室、调度室、转运室等设置冷暖型分体空调器,空调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制冷剂需为环保型制冷剂。2、通信信息机房、信号设备机房、防留分线室、信号继电器及电源室根据工艺要求设置机房专用空调,满足全年24n运行要求,并具有断电自动恢复。故障报警。室内温度超高(低)报警等功能:室内机回风口自带初效过滤器,并自带标准协议通讯接口,以满足工艺要求,保障生产和运营安全。3、分体空调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由供货商进行安装并提供辅助材料,空调室内外机应固定牢靠。4、分体空调器使用的工质应符合目前国家有关环保要求,选择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规定的节能型产。
食堂及锅炉房:1、食堂餐厅等设置冷暖型分体壁挂式空调器,空调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制冷剂需为环保型制冷剂。2、分体空调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由供货商进行安装并提供辅助材料,空调室内外机应固定牢靠。3、分体空调器使用的工质应符合目前国家有关环保要求,选择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规定的节能型产品。
合资公司办公楼:1、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接待室、党建活动室、备品问等均设置冷暖型分体空调器,空调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制冷剂需为环保型制冷剂。2、分体空调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由供货商进行安装并提供辅助材料,空调室内外机应固定牢靠。3、分体空调器使用的工质应符合目前国家有关环保要求,选择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规定的节能型产品。
合资公司宿舍楼:1、宿舍、值班室、活动室设置冷暖型分体空调器,空调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制冷剂需为环保型制冷剂。2、分体空调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由供货商进行安装并提供辅助材料,空调室内外机应固定牢靠。3、分体空调器使用的工质应符合目前国家有关环保要求,选择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规定的节能型产品。
配电所:备品间设置冷暖型分体壁挂式空调器,空调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制冷剂需为环保型制冷剂。通信机械室、低压室。高压室、电容器室根据工艺要求设置机房专用空调。满足全年24い运行要求,并具有断电自动恢复、故障报警、室内温度超高(低)报警等功能:室内机回风口自带初效过滤器,并自带标准协议通讯接口,以满足工艺要求,保障生产和运营安全。
三、验收要求:
甲方指定本合同到货验收人1名,收货人蒋天阔,身份证号640321199706050017,电话13739519598。非本合同指定验收人签收的到发货单为无效单据,不予办理对账结算。
12.1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现场负责人,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与买方采购清单不符或产品无法使用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进行退换,卖方应在 7 日内办理退换。申请退换时,买方应在送货清单中对退换产品予以标注,并由卖方签字确认。产品更换至符合约定后,双方再签字确认相应产品交付完毕。
查验合格后,双方于送货清单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双方留底。买方签字确认后,产品质量无误的,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双方签字验收后由买方承担;验收后发现产品存在隐蔽瑕疵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进行退换,卖方应在 7 日内办理退换,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产品更换至符合要求并重新签字验收后由买方承担,在此之前一律由卖方承担。双方签字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合格的依据。
因上述原因退换产品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超期未办理退换货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收取产品的保管费,保管费计算标准 200元/天。
12.2验收依据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如需复测,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单位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上述检验费用。
四、结算与付款要求
1、报价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并在询价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报名。报价开始后按照报价系统要求进行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
当询价报价中出现异常的报价或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成本时,经询价单位评审,认定为不合理报价的,该报价作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银行汇款或履约保函。按结果公示公布的指定帐号汇款或提供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3%。最高限额30万元。
本次询价的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 99011131016002368973
开户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2、结算付款
2.1结算
2.1.1结算单价:本合同采用固定价结算。
2.1.2 计量周期:按月计量,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为一个计量期。
2.1.3 每月计量期后,买方按月和卖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卖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后需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文件全部送达买方后十日内双方办理支付手续,如卖方不能提供或不完全提供下列文件,买方有权拒绝与卖方办理支付手续,买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的赔偿。相关浮动价结算的原始依据,应打印存档备查。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2.1.4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2.1.5当期货物当期结算,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结算卖方非当期票据。
2.1.6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因买方设计变更、方案优化等情况导致实际采购数量变化时,买卖双方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付款。
2.2支付
2.2.1支付方式:每月结算时,3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60%的货款,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至该批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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