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坝壤塘蒲西II标光伏发电项目EPC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9775,招标人为国能四川壤巴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四川壤巴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背景
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坝壤塘蒲西II标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阿壤塘县境内,距离蒲西乡约13km,场址距离壤塘县城约40km,距离马尔康市约85km。
场址中心位于N31°57′20.785″,E101°19′00.139″,海拔高度4200~4590m,场区系典型的高山峡谷地貌,受高空西风环流和西南季风气流影响,高原季风性气候十分显著,干、湿季分明,降水量较少,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一般仅650~800mm左右。每年11月至次年4月,天气晴朗干燥,降水稀少,冬干春旱严重,日照多、湿度小、日温差大,降水很少,5月至10月,降水量显著增加,气候湿润,日照少,湿度较大,日温差较小,降雨集中。
场区覆盖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耕植土(Q4pd)①、第四系全新统坡洪积层、崩坡积层和残坡积层含粉质黏土碎石土(Q4dl+pl、Q4col+dl和Q4el+dl)②;下伏基岩主要为三叠系上统侏倭组(T3zh)、三叠系中统杂谷脑组上段(T2z2)灰色砂状结构~变余结构的强风化变质砂岩、板岩③。场地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均具微腐蚀性,场区内土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土对钢结构弱腐蚀性。
本光伏发电电站采用草光互补模式,电站总装机容量350MW,配置了储能工程总功率为35MW并配备70MWh储能电池系统,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境内,建成后将供电四川电网在本地消纳。电站共包含103个3.4MW固定式支架光伏子阵;每个3.4MW子阵,总并联264串光伏组串,每串光伏组串串联26片61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共接入11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光伏场区所发电力通过14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220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室;升压站220kV采用单母线接线,采用户内GIS设备。
升压站采用1回220kV出线至绰斯甲水电站220kV升压站,送出工程线路全长约 37km,全线采用单回架空方式建设。
本光伏项目配置总功率为35MW并配备70MWh储能电池的储能系统,系统配置 PCS、变压器和开关柜,设置一套储能 EMS 及二次设备。
光伏场址内配备安全及视频监控系统,具备防盗火灾报警红外追踪和后台告警提示功能,全部覆光伏场区盖,不留有视频监控盲区。初期采用无线传输方式接入招标人监控控制端,后期通过送出线路路径架设通信电缆接入招标人监控控制端。
EPC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一标包为: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坝壤塘蒲西II标光伏发电项目EPC(一标包)公开招标;二标包为: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坝壤塘蒲西II标光伏发电项目EPC(二标包)公开招标。
(1)一标包招标范围:(本标包容量为200.6MW)
1)光伏发电项目1#~50#子阵及60#~68#子阵勘测、设计(含配合施工图报审);
2)1#~50#子阵及60#~68#子阵设备采购、安装及子阵范围内场地道路维护以及相应的送至220kV升压站的35kV集电线路工程;本标包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检验和试验;
3)配合各级政府要求的许可、备案手续办理;配合项目启动调试及试运;配合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生产;并网手续办理等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办理;
4)负责本标包范围内项目投产后2年内运行维护工作。
(2)二标包招标范围:(本标包容量为149.6MW)
1)光伏发电项目51#~59#及69#~103#子阵勘测、设计(含施工图报审);
3)220kV送出工程线路详勘、设计;升压站、送出线路(含绰斯甲变电站GIS系统接入间隔新增设备)工程施工、验收;
4)储能系统规划、设计、建设施工;
5)整个光伏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安装的高清摄像头(含红外感温火灾报警),除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外,必须具备防盗火灾报警红外追踪和后台告警提示功能,全部覆盖光伏场区,不留有视频监控盲区。
6)本标包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含220kV主变压器)、安装及设施检验和试验;
7)牵头负责整个项目各级政府要求的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办理等)、备案手续办理;项目启动调试及试运;项目竣工验收(还包含送出工程环保、水保验收)和移交生产;并网手续办理等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办理及各类协调工作;
8)负责本标包范围内项目投产后2年内运行维护工作。
2.1.2 本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蒲西光伏项目(含配套储能及送出工程)EPC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对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物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检验和试验,项目启动调试及试运、缺陷责任期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理服务。包含并不限于参与工程设计审查,参与设备验收、项目启动及试运,会同招标人组织工程整体验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和环水保项目的全面管理。
2.1.3 计划工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3月30日,日历天152天,工程全容量并网发电。自并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消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2 其他:本项目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投资决策程序并完成内部备案后进行相关合同签订。若此条件未成就,则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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