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门诊及行政办公区域无线覆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8号泰豪绿湖新邨A2栋16层16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门诊及行政办公区域无线覆盖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MD2024-4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220000.00元
序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分项预算单价(元)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信息化设备 无线控制器 1 台 35000.00 35000.00 否
2 信息化设备 出口网关 1 台 25000.00 25000.00 否
3 信息化设备 吸顶AP 60 个 1500.00 90000.00 否
4 信息化设备 24口POE接入交换机 3 台 3500.00 10500.00 否
5 信息化设备 8口接入POE交换机 4 台 1515.00 6060.00 否
6 信息化设备 千兆光模块 8 个 150.00 1200.00 否
7 信息化设备 光纤跳纤 8 条 30.00 240.00 否
8 信息化设备 超五类网线 15 箱 580.00 8700.00 否
9 信息化设备 pvc配管 4000 米 3.20 12800.00 否
10 信息化设备 辅材 1 项 4000.00 4000.00 否
11 信息化设备 施工综合布线 1 项 26500.00 26500.00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布署、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等。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
文章推荐:
[rfx2024111400001][兴安化工][电子办公用品]招标信息